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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制假终获刑

发表日期:2022-07-18 11:47:33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近期,轰动一时非法制售“龙王恨”注册商标标识案已审理终结,犯罪人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本案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被告人付某某未经授权委托杨某某及黄某某,加工制作印有“龙王恨”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袋。在未能提供合法委托手续情况下,制作了包装袋版辊用于印刷。

        2019年11月1日,公司打假办在接到举报后,联系当地公安机关 ,对杨某某、黄某某的加工厂即龙港市南城路XX号厂房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已封口、切割印有中国驰名商标“龙王恨”和优势注册商标“蓝鲫”两种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袋10万余个,付某某在逃。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20年付某某投案,法院进行了判决。



郑重提醒

        商标作为品牌的标识,承载着品牌的商誉、知名度以及口碑。只有尊重知识产权,市场经营秩序才能稳定,靠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请认准注册商标及防伪标识,选择正规渔具店购买,切莫贪图便宜,以免上当受骗;并提醒广大经销商,切勿参与售假!



        打假工作依然在进行,制假鱼饵工厂、销售网络还在继续深挖中希望广大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制假售假相关信息,一经查实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712-258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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